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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速•面目•殺〉 中華民國 92 年 6 月 20 日∼92 年 6 月 27 日
 

六月二十一日も星期六

那會是怎樣的一種感覺呢?每週六、日的上午,我經常想像著。

我有駕照,卻從未開過車。搭乘別人的車,車速超過90公里,就覺得很快了。許多年前,有一回,搭乘友人的車急馳下台中,一路時速在100到120之間。友人那輛國產車,不知怎地,突然不停地顫抖起來。我故作鎮靜詢問其故。「車子不夠重,車速太快,自然這樣。」他毫不在乎地說。

那,如果時速150公里呢?我老想到這問題,尤其每次看到ESPN運動頻道「美國大聯盟職棒」轉播,登板投手動輒90MPH以上的球速時。「站在本壘板旁邊會是怎樣的滋味呢?」90MPH等於時速144公里,也就是每秒鐘40公尺,投手板到本壘的距離是18.44公尺,換言之,投手一出手,0.461秒之後,球就到捕手手套了。這大約就是喊一聲「啊」,而且不能「啊」太久的時間吧。再想想,這麼短的時間內,打擊者要用一根長106.7公分的球棒打中一顆圓周22.9∼23.5公分的球,並且還得以球棒不超過幾英吋範圍的最堅厚處打中球心才有可能形成安打,其困難由此可見,觸身球之危險也可想而知(看過電視新聞撞成廢鐵稀巴爛的車子嗎?一般而言,時速也就是120上下而已)

MLB最強力的投手萊恩最快的球速是162公里,0.41秒抵達本壘。那種球速,肉眼真的看得到嗎?看到的會是什麼呢?一團黑影?一道閃光?還是……。我繼續想像著。

六月二十二日も星期日

晨起,騎車到重新橋跳蚤市場閒逛。偶於冷攤購得一16開大小之家族老照片,係於「上海蝶來照相」所攝,空白處有題跋:「從兄書年來海上,將之青島。伯父招余兄弟暨從弟慶年、羲年、絳年、遐年,從姪望曾合攝一景,並題詩示勉:今夕叮嚀須記取,明朝又作海東行。才如不露應無忌,貧到能安即有成。祖澤分流期遠大,汝曹前途正光明。本來面目各珍惜,莫遣蹉跎負此生。丙子仲春伯年記。」(標點外加)蠅頭小楷,端正不苟。詩句雖無奇,立意頗可取。影中人各各英俊挺拔,分著學生服、軍裝、長袍、中山裝共8人,排立簇擁一端坐蓄鬚戴瓜皮小帽福態中年人,應即題詩者。丙子年為民國25年,中日第二次戰爭迫在眉睫,此照暨詩頗有「山雨欲來風滿樓」、「辭根散作九秋蓬」之徵,大約此後戰亂流離,影中人即天各一方,長相暌違矣。相片中最小者大約八、九歲,活到今日,也已是七旬老者了。影存年逝,今昔無別。邊看邊亂亂想,可憐身是眼中人,行自念也,大約只能牢記「本來面目各珍惜,莫遣蹉跎負此生」這二句話了。

六月二十三日も星期一

作家黃春明先生之子,曾獲聯合文學新人獎的黃國峻前日自殺身亡。白髮人送黑髮人,自是不幸。更不幸的是,媒體沸沸揚揚,儘把此事往感情方向牽扯,「某年輕知名女作家」呼之欲出云云,網路上則一片嘩然,「譴責」、「追悼」聲此起彼落,黃國峻地下有知,不知作何感想?夜間看電視新聞,黃春明先生依約到總統府動員月會演講,形容憔悴,自言「像電腦中毒了一樣」,讓人深感其哀,也衷心為他祝福。許多許多許多年之前,有一回路過銘傳商專,時近中午,遠遠看到有名男子帶著一個小孩在校門口賣便當,特有的捲髮標誌,讓我有些詫異地認出他就是黃春明先生,我緊緊看了這位心儀作家幾眼,他從一群白衣藍群、綠群女學生中抬頭對我露出了個微笑,害我不知如何接下去,只得也傻笑了一下,快步走開了。「那個小男孩會是黃國峻嗎?」去年看到他的新書時,我一下子想起這件往事,心中有些惘然,如今,則是一片悵然了。

六月二十六日も星期四

台商宋鈺一家三口在滬遭人滅門殺害,連稚齡小女兒都不放過。報稱可能係見財起意,搶劫失風轉殺人越貨。真相如何?還待追究。卻不免想到昨天重讀卜洛克《死亡的渴望》中某位警官的一段怨歎話:

現在好像沒有什麼這種賊了,是不是?以前的行家,還有點賊樣,只挑精品,不值錢的東西,瞧都懶得瞧。一得手,馬上走人,神不知,鬼不覺,行動從容。現在可好,街頭上的混混,胡亂把櫥窗一敲,看到什麼就拿什麼,十塊錢的收音機也要,拿了東西撒鴨子就跑,什麼玩意兒!?現在更絕了,偷了東西,還在屋裡等主人回來,你知道這是什麼嗎?這是賊跟私闖民宅的混血雜種。私闖民宅哪。你明明知道受害者就在裡面,硬闖進去,因為你就是想要硬幹。……。「你把錢放在哪裡?說!否則,我就把你孩子的頭砍掉。」招跟不招沒差別,他們都會動手,王八蛋!……

紐約這樣,上海這樣,台灣同樣有案可稽;小說這樣,真實這樣,那一夜台北華都西餐廳說相聲也同樣預言過了,由不得人不相信:「這年∼頭兒都變了!」

六月二十七日も星期五

天氣極熱,於斗室中揮汗工作,熱氣不時從窗戶湧入,午後收看新聞,才知高溫達攝氏37.4度,入夏以來最高。下午腦袋昏沈,隱隱作痛,頗似中暑。但,在家中暑,可能嗎?工作無力,只得隨手抓起略薩的一本小書《中國套盒--致一位青年小說家》翻讀。邊讀邊憶起前日在電視上看到秘魯前總統藤森近況。

1989年秘魯大選,最後即是馬里奧•巴爾加斯•略薩(Mario Vargas Llosa)跟藤森對決,最後秘魯人民選擇了藤森,略薩因而出走海外。藤森隨後又連任二次,任內結黨營私,貪污納賄,無所不至,還到處拈花惹草,離婚收場。到頭來,在國會最後通牒威脅下,被迫辭職,隨即潛赴日本當寓公,坐擁貪污所得數十億美元。秘魯新政府要求引渡,藤森魔高一丈,暗中取得日本國籍,而日本政府竟然也就予以庇護,成為兩國之間的無解公案。最新消息是,藤森準備與一日本女子再婚,且要出面反擊秘魯政敵的指控,認為純屬子虛烏有。天下政客一般黑,藤森這傢伙,大約可算無恥之尤了。

「假如當年是略薩當選,情況會不一樣嗎?他可能成為另一個哈維爾?愛國容易治國難,秘魯政壇有這樣的空間給他嗎?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略薩天生浪漫,逃得過這定律?」燠熱的暑日,想像這般假設性的問題實在無趣,誰能給答案呢?倒是以翻譯其作品聞名的北大趙德明教授實事求是說得好:「如果巴爾加斯•略薩在1990年第二輪的秘魯大選中獲勝,廣大讀者會失去一位優秀的作家,可是秘魯歷史上未必會增加一為傑出的政治家。」文章千古事,是即經國之偉業。天地迴身寬,何必一定要往糞堆中鑽去?
(文/傅月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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